签证发给认证书是什么?
1. 日本驻华使馆颁发给中国申请人去日本的留学、工作等的正式签证时,需要先经日本国总务省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检查批准。这种由日本国政府颁发的准许入境的证件叫做“认证”文件(一般称之谓“签证发给认定书”)。这个程序叫做“签证发给认可”(或“审查”)手续。
2. “签证发给认定书”,是证明申请人已获得赴日必要资格的官方材料之一。它不能代替必要的资格条件。所以申请人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后,方能获得“签证发给认可(或审查)”的结果及所认可的签证种类。
3. 在中国的申请者申请日本签证时,原则上是由日本驻华使、领馆直接受理审查,但也有一些情况被指定由第三方机构——北京日本文化中心(株式会社东洋经济新报社)代为进行审查,即接受申请者的有关材料和资金状况等证明材料,再转交给日本使、领馆进行审核。这些被指定的代审机构称为“代审窗口”。
4. 目前,北京设有三个这样的代审窗口,分别是中国教育出版出版基金会、北京瑞嘉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燕园众诚教育文化有限公司。
5. 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上述三家代办机构的服务项目,选择适合自己的代理机构提出申请。
6. 一般来说,申请者最好委托自己符合规定的担保人或者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代办签证申请;如果是在读学生,可以委托自己的学校代办;如果是旅游者,则可选择专门从事个人赴日旅游咨询服务的公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