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办理护照需要什么材料?
1、单位派遣函(需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执照扫描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身份证上的信息发生变更,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3、户口本原件和完整复印件(包括户主首页及申请人页、变更记录页等)。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除身份证外,其余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材料仅供出国旅游或普通商务活动申请护照时提供,如申请赴港签注则无需提供户口簿。 特别提醒: 请确保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之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受理审核→制作证件→缴纳工本费并领取证件
二、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证件。
三、收费依据和标准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修改〈出入境证件收费办法〉的决定》(〔1993〕价费字1647号)中有关普通护照的规定,收费标准为每证200元;
四、注意事项:
(1)请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2)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的,可以提交有效期为三个月的延时办理申请;
(3)请确保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之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