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签证是什么意思?
D-1: 申请人持此签证入境后,在出境时若没有申请到另一国家或地区的入境签证而须被遣返原籍。 D-2: 此类签证的有效期以入境为准,一般为90天(最长为180天)。签证允许一次、二次或多次入境。每次入境时所持的有效护照有效期不得超过6个月。但持香港特区护照及澳门特区护照者可免签入境韩国停留3个月;持有有效韩国签证的持照人可以延期。 D-4-1 : 该类签证是发给在韩国有保证人的外国人。 D-5: 该签证发放给为了学习韩语或在韩国接受训练者。
*申请者必须参加韩国语培训中心或其他获得大韩民国大使馆认可的机构举办的培训班并考试通过。 *申请者必须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维持自身以及住宿费用。 D-2-7 : D-2-7类签证由以前的F-2-3改变而来,以前持此种签证者可以从事工作以外的任何活动,现在则必须取得就业许可后方可就职。 D-2-7-I : D-2-7-I是由D-2-7变化而来的长期居留签证。 D-2-8 : 该签证只发给了在韩外商企业的员工和法人代表。
另外还分成了两种类型: A,B。A型适用于在韩注册的公司中担任股东或董事者(即公司的法人代表) B型适用于其他外经商社职员。 D-2-9 : 为解决留学生非法打工现象,韩国政府于最近修改了D-2-9的规定;原来这种签证签发给在韩留学生,现在它只限于签发给那些由于身体原因不能从事劳动的学生(如残疾人等) D-9 : 从2005年1月开始,对D-9签证进行了更改.新的D-9签证的发放对象主要是来韩进行短期业务洽谈、参观、考察等活动的商务人士,而且这些人在来韩之前就应该同韩国当地的公司达成协议,并且要在韩国期间遵守与该公司之间的协定内容.同时签证的期限也从之前的3个月缩短到了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