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绿卡能领救济金吗?
对于拿到美国绿卡,就意味着你是美国人了吗?
很多国人拿到美国“绿卡”,会沾沾自喜,认为自己成了美国人。其实,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根据美国移民法和护照法的规定,外国人在加入美国国籍前,其原有国籍并没有消失,而是自动成为双重国籍,即还是中国人和美国人。双重国籍的现象,是美国的体制决定。
根据美国法律,持有美国绿卡者只能称为长期居民,而不是美国公民。对于长期居住的外国人,美国移民局对其管理称为“居留许可”。这些长期居民只要持有合法的绿卡,可以在美国无限期居住、工作、学习,享受美国福利。
只有当外国公民通过加入美国国籍的考试,宣誓效忠美国,正式成为美国公民时,他才真正成为美国人,同时丧失原有的中国国籍。根据美国规定,成为美国公民的方式只能是自然,而不得自愿选择。通过自愿选择的方式成为美国人的做法,在美国称之为归化,并不表示他们放弃原有的国籍。
美国法律规定,成为美国公民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归化法》,另一个是通过《国籍法》。通过《归化法》的程序,是指一个非美国人,如果本人是美国人的父母,或被美国人收养,或在美国驻非官方机构居住两年以上,或在国外服役的美国海陆空军中服役一年以上,或与美国有两年以上家庭生活等,本人可以提出加入美国国籍的申请,经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批准,并经宣誓,成为美国公民。
通过《国籍法》入籍的途径,是当外国人在美国境内出生,并符合美国《国籍法》第1408条规定的条件(出生于美国领地、父母中任意一方是拥有美国国籍或其他条件的),便可成为美国公民。
可见,成为美国人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是在美国居留和出生,否则很难成为美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