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如何做医药代表?
先简单介绍下自己,某外资药企市场部总监,负责过数十个产品的市场工作,经历过3次医改,参与过20多个国采/省采项目; 目前仍在在职,不过已经从事非临床工作 国外做医药代表的经历其实是很简单的——有药就行! 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FDA是允许制药企业自行设计临床试验的,只要受试者人数符合要求,并且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经过验证(事实上,很多药物在试验阶段就已经被证明安全且有效了),那么这种药物的上市就是合法的。
当然,这种做法也有很大的弊端,就是药品价格很难控制。由于缺乏政府定价,药品成本+研发投入+营销费用=药品零售价的做法就失去了意义,药品的价格由市场的供需关系来决定。在药品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药品的价格高一点没关系,厂商完全可以承受,甚至是乐于看到的,因为这样可以确保销量,同时带来可观的利润。
但是,在药品供大于求,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厂家就会面临亏损的局面。以原研药为例,一个产品从研发到上市,平均耗时15年左右,投入数百亿美元,如果碰上专利期延长或者药品短缺这种情况,哪怕亏本也要保障销售,毕竟放弃这一个市场就等于放弃所有的市场。
所以你看,美国人在处方药这一块是不存在所谓的“代表”的,你找医生推药品,医生要么直接给你开,要么让你自己去U、Walgreens之类的大型连锁药店去购买。你甚至可以直接邮寄到家,当然这些药品都是需要患者自付费用的。 在OTC领域,代表是存在的。
所谓OTC药,是指那些不需要医生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是否服用以及如何服用的药品,这类药在美国被称为Rx-to-OTC switchable products,简称为RTOCs。要成为OTC药,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该药品是已上市的Rx药品;
第二、该药品的适应证是有足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证据证明的。
为了便于消费者使用,一些药品还需要进行剂型改造,例如将片剂改成胶囊剂,水剂改成喷雾剂等。
成为OTC药的流程是这样的:首先,药品要进行适当的剂型改良,然后开展相应的流行病学研究,证明这个药物使用的人数足够多(一般要求超过7500人);接着,生产商提出OTC转化的申请,提交至FDA审批,FDA会要求生产者提供更多的安全性及有效性资料,通过审查之后,即可成功“转正”。 “正’之后的药品和以前没什么两样,依然是由生产商直接供货给消费者或消费者自行前往批发商店购置。只不过‘转正’后,药品的广告宣传受到一定的限制,不能像以前那样肆无忌惮地做电视广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