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签证类别是指什么?
“申请签证”和“申请签证类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这两个词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互换使用的(因为大多数国家有且只有一种签证类型)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存在:有些国家的确提供了不止一种的签证类型供申请人选择;而还有些国家对某些类型的签证只规定了某种签证的申请条件而不给其单独设立一个专门的签证类型名称。 通常情况下来说,申请者只要满足申请某个特定签证的类型(如B1/B2)的条件即可拿到相应的签证,但有时候由于某些原因使得申请者无法被归类于该类签证之中时就需要申请其他类别的签证了——当然,这种情况往往需要提供额外的申请资料以证明自己的合法入境目的与理由、并且得到移民官的认可;
例如:美国留学的学生在第一次申请学生签证时只能申请M1(本科)或M2(研究生)两种,但如果申请者是因为参加某项学术活动而去美国的则可以申请到M3(短期访问学者)这种类型的签证以便能够顺利地出入境并参与到相关的活动中去;另外如果申请人是赴美探亲访友的话也是可以申请F-1(非移民长期学生)这个签证种类的哦~ 但是如果你是一个已经获得了M1(本科)或者M2(研究生)这两种签证并且还想再延长一次访美期限的人的话就只能申请到M4(非移民长期学生)这一种签证才能继续留在美国境内学习或是工作啦!所以大家在申请时一定要看清楚自己的实际情况再去进行操作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