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美国的大使馆吗?
谢邀。 大使是外交衔头的最高级别。一般由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任命并授予称号(如“特命全权大使”),由本国派遣国驻国外的一级外交代表机关派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根据1950年2月发布的《外交部暂行组织条例》规定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机构。
目前,中国已建立了一整套符合国际标准的外交体系。在已故总理周恩来亲自主持下,建立了“大使馆”“总领事馆”和“大使馆随员”等外交职位。现在,这些称谓已经纳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大使馆”这一称呼适用于驻外国首都的各使馆;而“总领事馆”则指设于外国城市的第一级别(即主要贸易中心)的馆舍。
至于“使馆随员”,则是从清朝末年沿用下来的称谓,当时称“四等秘书”为“三等参赞”的人甚多,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现在。 值得注意的是,1979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暂行办法》中首次使用了“常驻代表机构”的概念,明确由中国企业派出,在境外设立、登记,代表该企业进行对外交往和经济活动的机构称为“常驻代表机构”,相当于大使馆和总领事馆。同时,该办法还具体规定了“常驻代表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及应提交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