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配偶签证好过么?
题主的问题比较简单,我直接回答问题好了. 澳洲配偶移民签证,即820/801类伴侣移民签证,是澳洲技术移民和商业移民的补充渠道,适用于在澳大利亚定居并且持有永久居留权(PR)或公民身份的澳大利亚公民,或者符合相关条件的人申请的配偶或同居伴侣。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获得此永居签证:
-你与澳大利亚公民或有条件的永久居民是合法的结婚伴侣;或者是已申请永久居留权的合法伴侣;或是已经申请公民的合法伴侣;
-申请人及其伴侣居住在澳洲境内,
-你的伴侣同意你的申请;
-你在澳洲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没有犯罪记录,
-没有疾病,不能对澳洲社区构成威胁等基本要求。
根据申请人的婚姻状况,配偶签证可分为两种:
1、婚姻伴侣(subclass 820 & 801) 此类签证适合于已在澳居住的澳洲公民以及拥有永久居留身份的居民作为他们的海外居住伴侣申请;也适用于正在赴澳过程中或在境外等待获准来澳的准夫妇。 只要是在递交该签证前双方就已成立合法婚配关系达到两年以上,而且其中一方拥有符合要求的担保人,就能获得此签证。
2、同居伴侣 (subclass 309 and 100 ) 这类签证则主要适用的是已经在澳的非公民性伴侣。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此类签证的申请者并不一定要持有有效的临时签证才能开始申请,但是必须等到申请获批且护照被盖上有效入境章后方可前往澳大利亚。
关于这两类配偶签证的基本信息就大致介绍到这里了。下面我们来讲讲这两种签证的不同点,希望给题主和其他想要申请配偶签证的人士一些参考意见吧! 从上文可以看出,820/801类别的伴侣移民签证对于申请者的配偶身份有着严格的规定:必须是真实的夫妻,同时需要提供证明两人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以及过往两人一起度过的资料等等。 但如果是以非夫妻关系为由而申请的伴侣移民签证就相对比较宽松一点啦~ 这类签证所考察的重点在于申请者是否有足够强大的经济基础能确保自己在澳大利亚的安家生活,因此会着重审查其收入来源是否稳定充足。 而对于申请者本人是否是真实存在的这一点并没有硬性规定。 所以如果题主是已婚人士的话就不建议选择这种签证方式了哦~因为这种配偶签证是以婚姻关系为基本依据的,所以无论是从移民局的角度来看还是从身边人的眼光来说都会觉得有些怪怪的... 如果题主真的十分想以伴侣的身份来澳洲生活和长期发展的话,可以考虑以同居伴侣的方式来进行移民申请。这种方式虽然对于两人的婚姻关系不加以约束,但同样也有其独特的优势所在——无需提供能够证明自己真实婚姻的文件,从而减轻了签证准备材料的负担。最重要的是,由于它不需要考虑两人的婚姻情况,所以对于想要“骗婚”的小伙伴而言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