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绿卡5年内不能出境吗?
根据绿卡持有者不同身份,分两种情况:
1、未入籍的绿卡持有者(绿色卡片)
持有时间超过一年半,就可以申请入籍了,入籍后就可享受美国公民权益,包括免签出国旅行的权利。如果不想入籍,只要不在美国居住超过六个月,依然可以续签居留许可。
2、已经入籍的绿卡持有者(红色卡片)
一般入籍的时候都会被要求放弃原有的外国国籍,所以成为美国公民之后不能再拥有其他国家的身份。如果五年内出境次数过多,或累计离开美国一年或以上时间,入籍会被取消。
3、为什么申请绿卡者要“五年之内不能出国”(Reentry Bar)?
“五年之内不能出国”这项规定主要是针对已经拥有绿卡身份的人,也就是持有美国绿卡的人。其实,“五年不能出国”不是美国移民法中的明文条款,而是由美国移民官员对于申请绿卡者因移民倾向所引出的一个推断,也就是说,官员认为绿卡持有人如果长期在美国居住,如果大量接触海外人士或海外信息,就有可能为了海外机会而放弃美国身份,进而做出违背绿卡条件的行为。
移民局官员判断绿卡申请人是否具有移民倾向的时候,除了判断他的美国经济、文化社会融入程度、未来是否会在美国长期工作和生活以外,还会看其过去是否曾经有过“逾期逗留行为”(Overstay),也就是说,没有在入境时申报签证的有效期限内离境,也没有在合法停留的期限届满前离境,而在美国居留的时间超过了许可的期限。
但是,“逾期逗留”其实与是否具有移民倾向没有直接关系,有些美国绿卡申请人虽然有过逾期逗留的历史,但是并不代表他们就一定有移民倾向,或者就一定要受到“不能出国”的惩罚,这要视情况而定。
美国移民官在审案过程中,会考虑很多因素。如果申请人以前曾经有过一次或数次的逾期逗留的行为,并不一定就会受到“不能出国”的惩罚。如果绿卡申请人能在律师的详细说明下做出合理解释,表明自己并非因为移民倾向,如由于旅行计划变更或签证逾期,而不是有意违返美驻该国的使领馆的要求在美国非法居留,就可以免除不能出国出境的惩罚。
4、没有“不能出国”的惩罚
如果申请人有两次或更严重的逾期逗留行为,或者曾经被驱逐出境的记录,移民官一般不批准其成为美国合法永久居民的申请。当然,如果申请人确有正当的理由,如工作或生活所需,不能按期离境,那么,即使申请人有逾期逗留或曾被驱逐出境,移民局官员有可能还是会批准其申请,但前提必须要解释清楚逾期逗留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