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偷窃会被遣返吗?
以前不知道,2017年发生在加拿大阿尔伯塔省(Alberta)的一个案例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个参考。 事情是这样的:三名中国男子在加国旅行时,在一条高速公路上开车无聊,于是就想出来一个“游戏”,就是用石头砸向其他车辆的挡风玻璃。他们沿着高速公路一路开去,大约砸了50辆车,所幸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 这还不算完。这几名驾驶员又在停车场把别人的奔驰和雷克萨斯各撞了一个凹口,随后驾车逃逸。 警方经过调查,锁定了这三名犯罪嫌疑人,并在他们的行李中发现了更多“犯罪证据”,包括一些用于破坏玻璃的石头、一根塑料管(用来吹起石头的工具)和一个写着“Best Wishes 的礼品包装!里面装满了硬币……祝你好运!”的袋子。
当这三名驾驶员被带上法庭受审的时候,他们的律师辩称这些石头和塑料管属于“刑事财产”,因此不能作为赃物没收。然而,法官认为这些“犯罪工具”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必须全部没收。 而最有趣的是,被告律师提出的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抗辩理由是,这些犯罪分子是“无国籍人士”,所以不能驱逐出境。 因为根据加拿大法律,只有本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才会被驱逐。
当然,这个理由瞬间就被法官给打回去了。 “我从未听说过如此荒谬的辩护理由……” 最终,这3人被判有罪,并因为盗窃和毁坏财物而被加刑两年多。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起案件判决后不久,加国警方又发现另一起类似的案件,同样是有中国游客在公路上用石头砸坏他人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