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受限怎么签证?
1. 一般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进行洽商,先由专业负责人的签字确认,再由项目负责人的签字确认最后由公司工程部或技术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2. 当设计图纸与现场发生矛盾时(也就是变更),需要设计人员到现场确定后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该通知单需加盖设计院的技术章,然后报送审图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3. 如果是业主的要求所发生的洽商,应首先取得业主的书面通知,然后按照第1条的程序进行申报洽商,并附上业主的回复单。 当上述三种方法无法解决施工中的问题时,通常采用4的方法: 4. 以专家的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和专家论证报告单报审,该方法通常用于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体系等影响安全生产和危及他人安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
5. 以上几种方法是施工方在不能改变设计的情况下常用的方法和途径,如果经过上述步骤还不能解决问题的时候,可以找一些相关的规范来解释一下,以寻求变通的方法解决目前的问题,但要注意不要违反强条的规定。
6. 关于签证的问题: 关于签证方面的注意事项如下几点: 一、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参照上述的程序进行洽商; 二、所有涉及费用的签证都要有相应的证据和依据作为支持,如图纸、变更(包括技术核定单)、联系单、照片、视频等等能够说明问题的资料 三、对于重大的签证,应当事先征求公司的意见,并取得公司同意后再行办理 四、所有的签证必须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签字认可 五、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要及时办好签认手续 六、对于一些零星的工作,最好要签订补充协议或者补充合同,以免事后难以处理。 目前施工单位大多存在以下两种现象:一种是签证不齐全,缺乏必要的文字材料,只是简单的口头叙述而没有留下任何的文字证明材料,这就为事后解决带来很大的困难。另一种是签证过于泛滥,凡是能想到的问题都进行了签证,而且单价又普遍偏高等于变相的增加工程造价。这种作法既不利于以后结算,又会造成造价失控的现象出现!因此我们必须在实际工作中注意把握好量及价两个方面,才能做到有理有据。同时我们也应尽量在施工过程中避免这些问题的产生,这样既能控制造价又能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