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房产离婚怎么分?
在澳洲,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婚姻期间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资产,不管是否出于一方意愿购买或取得。这些收益和资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终结而自动变成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双方事先签订协议,约定某些财产属一方个人所有。 如果夫妻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了房屋或其他资产,那么该房屋或其他资产就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如果夫妻离婚,就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采取均等分割原则。当然,双方也可以自愿达成其他分割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可。 比如,在Husband and Wife Property Trust v. Commissioner of Taxation [2014] HCA 36号案中,澳大利亚最高法院判决了一对离婚夫妇共有房产应归谁所有的法律问题。
这对夫妇在婚前和婚内各自买入了房产。他们离婚时,双方对于房子归属产生争议,一方认为自己是房子的唯一所有权人;而另一方则认为房子是自己与配偶的共同财产,应该平分。 法院最终判定,房子属于结婚期间购买的,所以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各半所有。 所以,如果房产是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买的并且登记在你们名下,不管是你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你们共同的名字,都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只写了你一个人名字也没事,这不代表房产是你的个人财产。
同样,如果是你们婚姻存续期间用共同的金钱买的且登记在对方名下的房产,也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虽然钱是你个人的,但是买房用的钱是你们共同拥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