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留学公证是不是认证?
不是认证的,认证是指由国家授权的机关(通常为外交部或教育部),对出国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进行验证并确认真实、有效而出具的公共凭证。 公证是在中国境内外都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在境外发生的,关于人身关系或者财产关系的证明,都需要办理公证。比如,在国外出生的孩子需要办理出生公证;在国外结婚登记的人需要提供结婚公证;在国外订立的遗嘱需要办理遗嘱公证等等。 在国内,公民从事有关行为时经常要提交由外国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证据使用。这些材料要在我国有效,必须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公证部门公证。 由于各国法律制度不同,文书格式各异,不能认为凡未经我国驻外使馆(领)馆认证或者公证的文书就不真实,也不能随意认定这些文书就是伪造的。只有当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相关文书“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时,才能排除该证据的证明效力。
另外,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有的权利不受侵犯并且须依法予以保护。只要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我国驻外使领馆就有义务提供领事证件服务。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在涉港澳台、涉侨文件中停止使用行政确认审批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要指导所属公证机构停止受理公民个人申办的涉港澳台、涉侨公证。由此可知,各地对于涉港澳台、涉侨公证的规定是不一致的,有的省、市甚至没有开通这种业务。当事人需要具体咨询一下拟落户地公安机关是否认可国外的这类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