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怎么辞职?
移民局的辞职流程并不复杂,一般按照如下步骤即可完成: 首先,申请人需要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陈述自己辞职的理由和依据。如果申请人因为出国定居而提出的辞职申请,那么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护照复印件、签证复印件等。 如果是因为其他理由辞职的,也要尽量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新的工作单位劳动合同、新单位收入证明、新的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其次,申请人需要将上述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审核材料无误后,在申请材料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如果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可能还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最后,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以上所有的申报材料到所在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报名手续。
公务员提出辞职申请,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履行一定的程序:
(一)必须是公务员本人提出申请,申请辞职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其他人或者单位不得勉强。
(二)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对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未达到退休年龄的特殊职位的公务员,不得提出辞职申请。
(三)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写明申请辞职的理由。申请理由必须正当,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
(四)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辞职申请必须由本人提出,由任免机关审批。根据工作的需要和本人的实际情况,任免机关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对领导成员职务的辞职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必须因公并依照法律程序由任免机关批准。
对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职务的辞去,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辞去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的职务,必须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必须获得一定会议的全体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