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的政策是什么?
美国是个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国家,也是很多人向往的地方。因此不少人都会问如何移民到美国,其实方式有很多,今天广汇国际就为大家介绍美国移民政策有哪些。 投资定居移民 189签证是澳洲政府为了吸引投资者而来的投资人永久居留签证项目。申请条件简单,无年龄限制、无英语要求。申请人只要满足投资条件后即可获得澳大利亚的永久居留权并享有和当地人一样的社会福利。
132签证是澳大利亚商业移民中的一个高级类别,也被称为“顶级企业家签证”或“高端商业人才永居签证”。获得该签证者可以带同家庭成员一起移民澳大利亚,子女可以享受免费中小学教育,父母可以在年满50岁后享受养老金待遇。申请人条件符合的话,可一步到位拿绿卡!
创业移民 186签证是澳洲雇主担保类移民签证,申请人在澳经营生意,满2年,且雇佣2个本地员工,即可申请转永居;若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正在为第三个本地公民或者永久居民工作,并且这个职位已经空了12个月,那么就可以直接申请永居. 187签证是澳洲政府设立的用于吸引专业人士和投资人士前往澳洲创业而设的移民签证。申请人条件符合的话,可一步到位拿枫叶卡 技术移民 189签证是澳洲独立技术移民签证,不需要职业评估,没有语言要求,申请条件相对宽松。申请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适合的主申职业,再结合个人背景资料,完成EOI在线打分,达到65分即可申请。
132签证是澳洲商业移民签证,申请人需要先申请132签证,成功获批后再办理登陆手续,享受当地福利待遇。这个签证对申请人的商业背景、个人资质要求高,但是申请通过后可以获得签证持有者在本国居住及从事经营的权力,并可携带家属一起去澳大利亚生活。
奚晓优质答主在美国建国初期,政府采取敞开门户政策,吸引世界各国移民,先后通过了一系列鼓励移民的法令和措施,把移民吸引到最落后的边远地区,使美国的人口急剧增长。南北战争结束后,美国进入经济快速膨胀和工业革命时期,需要大量劳动力,各地几乎没有受到任何限制的继续进行。
直到19世纪80--90年代,美国政府对移民的态度才发生改变,随着经济发展,国内就业问题日益突出,工人和移民的矛盾越来越尖锐,排外运动不断高涨。1882 年,美国国会废除鼓励移民的政策,通过《排华法案》和《移民法》,停止华工输入十年(1892年又延长十年,1902年变为无限期禁止),对进入美国的移民开始实行检疫和限制。
本世纪初,排外主义日益加剧。1917年,议会制定新的《移民法》,规定16岁以上移民通过读写考试,每人缴纳3美元的移民税,禁止东亚移民入境。1921 年通过《紧急移民限额法》,把每年可以进入美国的移民人数,按1910年全国各种族、民族人口普查确定的比例数加以限制。第二年,又放宽标准,规定1920年人口普查的85%为基础,实行按种族择优吸收移民,使每年入境人数固定下来。
由于美国的资产阶级认为欧洲英国、爱尔兰、德国等国是白种优等民族,波兰、捷克、匈牙利、意大利、俄国等国是劣等民族。因此,通过1924 年《移民法》把1910年全国人口普查中每种族、民族人数的3%作为限额标准,使东欧国家移民大为减少,而且严格禁止亚洲移民。
二次大战结束后,美国在修改和实施移民法方面,受国内政治和国际事务的影响较大。例如,先后通过1940年的《外国人登记法》,1946年《战争新娘法》和《被解放者法》,1948年《处置战犯法》, 1952年《麦卡伦-怀特移民和国籍法》,1953年《援助难民教育法》和《难民教育与培训法》,1965年《新移民法》,1975的《越南难民安置法》,1980年的《难民法》等。
从本世纪60年代开始,美国对以往的移民法进行了修改,1965年颁布的新《移民法》,规定移民限额,废除按国别规定限额的规定,并对拉美和亚洲放宽限制,但总数不能超过29万。规定直系亲属(成年公民的父母、兄弟姐妹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和有特殊能力的人可以优先无条件地到美国定居。1978年规定每年最多接受40万移民。
近年来,拉美地区向美国移民特别突出,1980年以前,每年都有10万--15万偷渡者被美移民局抓获。1980-1990年十年间被拦截的偷渡者达154万人, 1990年平均每天有1,169人被抓住(其中96%是拉美地区人)。
1990年11月美国总统签署了新的《移民和国籍法》,调整了移民政策,规定美国1992-1994年接纳外来移民上限为70万人,此后每年为67.5万人。具体标准做了如下规定:1、配偶和子女,包括未婚的21岁以下子女以及21岁以上子女、兄弟姐妹和有亲属关系的移民的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优先进入美国;2、限制为本国经济服务的移民进入美国,优先吸收有能力自谋职业,能为美国至少创造5个就业机会的移民,或能在国内投资50万美元购买企业或有价证券的人进入美国;3、在职业优先移民方面,为美国急需的各种职业技术人员和艺术家进入美国提供方便,使美国经济、文化保持优势。4、对其他移民实行限额,即每年最多6.5万人。其中欧洲16.6%,加拿大10.6%,非洲10.5%,拉美25.7%,亚太地区36.4%;5、难民限额为11万人;6、对1990年11月前在美国非法居留者,只要在1990年底以前向有关机构出示身份证明,可获得“永久合法居留者”身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