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警局怎么开证明?
我是在澳大利亚学签到期最后一天,进入当地机场回国的(在签证过期之前4个月就已经回国了)。结果在海关被告知,由于逾期一天,需要去当地移民局办理解约手续,并且有可能会被罚款或起诉! 于是,我就在逾期第二天,即第三天下午赶到了墨尔本的移民局总部。
到那里之后,我在大厅等了一个多礼拜的时间才有位置进去办理。办理的时候,工作人员看了我的护照以及签证,问我为什么这么晚来办(已经过了一天);还有问我为什么没有提前申请延期?因为我是在中国办理的签证,而且当时也不知道能够在线延长签证。所以我只能老老实实的说不知道可以延签,然后自认倒霉了吧…… 就这样,我被要求写了一份长一点的解释文件,说明原因以及理由。好在最终有惊无险,给我保留住了学籍,也没有被罚钱。只是让我以后注意类似情况的话,需要提前申请延期签证或者出境再入境。
后来,因为学校快要结课了,我要回国。又赶上了疫情,所以只能在第三国隔离14天然后再飞回国内。但这时问题又来了——我在出国时,是持旅游签证出来的;现在要返回国内,却要在一个外国境内连续待满14天,这中间如何自证身份呢? 我又在原地着急了起来。还好,通过网上搜索我看到了这个问题有人已经提出并且得到解决。就是向当地的警察局报案,然后拿回执单作为证明。
于是,我就按照这个方法去了最近的警察局。但是,我到了警察局之后却发现他们不愿意给我出具这样的证明。理由是:你的签证类型是什么?你的问题应该去找什么部门什么机构,我们警察局是不予解决的。
没办法,我只好又回到移民局,结果还是碰了一鼻子灰。最后,我又回到了原来的酒店开始思考对策。
突然我想起了自己在入境的时候海关人员曾说过:“如果你在未来有任何的问题,欢迎你再来找我们”。 对啊,我可以再去找他们! 于是,我第二次进入了移民局。这次我将上次不给我的那两名工作人员的号数记了下来,打算如果他们再不给证就投诉他们。当然,最后的结果当然是他们给了,而且还很不耐烦的给了我两个信封,告诉我这是特例,让国内的同事帮忙核查过才给开的。真是千恩万谢。